眾所周知,本傑明-富蘭克林 (Benjamin Franklin) 曾有過一次瀕臨死亡的經歷 - 與一隻火雞!在富蘭克林的眾多電力實驗中,他在 1750 年嘗試示範電殺火雞的程序,他相信用這種方式殺火雞,而不是傳統的斬頭方式,會使主菜「異常嫩滑」且更美味。不幸的是,他的手碰到了火雞用的電線,導致火雞劇痛,並為自己 「犯了如此臭名昭著的錯誤 」而感到尷尬。
關於富蘭克林和火雞之屬也是眾所皆知的,但完全是虛假的,那就是他提議將火雞作為被稱為美利堅合眾國的新生國家的象徵。1962 年 11 月 24 日《紐約客》雜誌封面上的美國國印是以火雞代替禿鷹的模擬圖,而 1962 年流行的音樂劇 "1776 "也助長了這一謠言。這部有趣但不符合史實的電影以 "The Egg "為主題,在這首歌中,富蘭克林、約翰-亞當斯和托馬斯-傑斐遜爭奪他們心目中的國家標誌:亞當斯選鷹;傑斐遜選鴿子;富蘭克林選火雞。
富蘭克林喜歡火雞的證據來自他寫給女兒莎拉-巴切 (Sarah Bache) 的一封信,這封信明顯是諷刺辛辛那提協會 (Society of the Cincinatti) 的成立,辛辛那提協會是一個革命戰爭退伍軍人的世襲組織,其標誌是鷹。富蘭克林認為,他希望禿鷹 「沒有被選為我們國家的代表」。他寫道,禿鷹畢竟是一種 「品德不良的鳥」。它懶惰、偷吃小鳥的食物、懦弱,不適合代表勇敢誠實的美國辛辛那提人。他繼續說,根據合約,火雞是 「一種更值得尊敬的鳥......一種真正的美國原生鳥」。火雞可能 「有點虛榮」,但 「會毫不猶豫地攻擊穿著紅色外衣、冒然入侵其農場的英國衛隊榴彈兵」。
在 1776 年 7 月 4 日通過《獨立宣言》最後草案之後,第二次大陸會議通過了一項決議,成立了一個由富蘭克林、亞當斯和傑佛遜組成的委員會,負責 「為美利堅合眾國製作印章」。富蘭克林並未提出以火雞作為國家印章的一部分,而是建議 「摩西舉起魔杖,分割紅海」,「法老在他的戰車上被海水淹沒」。他還建議了一個座右銘:「反抗暴君就是順服上帝」。
Adams 偏好描繪以力量著稱的羅馬神海克力士「拄著棍子休息」,以及美德、懶惰等景象,他承認「對印章或獎牌來說太複雜了」。此外,他承認這不是 「原創」。Jefferson 建議以 「曠野中的以色列子民白天在雲彩的引導下,晚上在火柱的引導下 」為一邊,另一邊為撒克遜酋長 Hengist 和 Horsa。
該委員會諮詢了一位在紋章和印章設計方面經驗豐富的藝術家,但國會否決了其提案。第二個委員會於翌年三月成立,並諮詢了 Francis Hopkinson 的意見,他是《獨立宣言》的簽署者、律師、作家和詩人,曾設計第一面美國國旗和新澤西州的印章。該委員會的提案再次未被國會採納,但其中的一些元素還是被運用到最終獲得批准的設計中。
直到 1782 年 5 月,國會才成立了第三個委員會。它非常倚重 William Barton,另一位具有藝術技巧和創造力的年輕人。國會第三次感到不滿。最後,在 6 月 13 日,國會向其秘書查爾斯-湯姆森(Charles Thomson)求助,向他提供了所有三個委員會的綜合建議。作為一個行動派,Thomson 開始工作,向 Barton 提供了草圖,並於 6 月 20 日向國會提交了設計的書面說明。國會在同一天批准了該設計。
Thomson 的描述解釋了其各個元素的含義。盾牌由十三條條紋組成,代表各州的統一。格言 "E Pluribus UnumE Pluribus Unum、"反映了這種統一。盾牌懸掛在美國(禿頭)鷹的胸前,沒有其他支撐物,意味著美國應依靠自己的美德。橄欖枝和箭表示和平與戰爭的力量,而十三顆星的星座則代表一個新國家在世界各國中佔有一席之地。
背面顯示一個金字塔,象徵著力量和持續時間,金字塔上有一隻眼睛和箴言 "Annuit Coeptis"。Annuit Coeptis (God has favored our undertakings),暗指許多天意的安排對美國的事業有利。下方有 1776 年的日期和「Novus Ordo Seclorum」的字樣。Novus Ordo Seclorum (A new order for the ages) 表示美國時代的開始。原來的模具是從黃銅上切割而成,首次使用是在 9 月 16 日,在授權華盛頓將軍與英國談判交換和處理戰俘安排的文件上蓋章。
除了小酒館的餐牌、美國獨立歷史戰役雙方的美國家庭和士兵的餐桌上,看不到一隻火雞。